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高中师资队伍,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招聘高中事业编制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18年8月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且本科为师范类专业、或取得教育硕士学位、或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
2.2018年8月1日前毕业的本科免费师范生;
3.2018年全日制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是否师范类不限;
4.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5.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和学士学位的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专业可报电子商务岗位。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人员均可报名,须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生源地不限。
现场面试采用面谈、到指定地点参加教学实习等形式进行,经评委打分评定,择优录用,录用者直接签订就业协议书,所有岗位招满即止。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时随带:本人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奖学金证明、各类证书(含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审后退回)。
三、其他事项
新录用人员符合招聘对象1.2.3.4项条件的,实行年度考核和生活补贴制度,学年考核合格者每年补助5000元,学年考核优秀者每年补助15000元。符合招聘对象1的享受5年,符合招聘对象2.3.4的享受4年。